2018年,各種各樣的環保督察、督查、行動和舉措,種類繁多,讓許多地方眼花繚亂,比如: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、清廢行動2018、黑臭水體專項整治、飲用水水源地專項督查等等。今年3月份,國務院發文要求解決形式主義問題,要求為基層減負,并把2019年定義為“基層減負年”。在這樣的大形勢下,環保基層減負勢在必行,生態環境部高層領導對此已經作出了回應和肯定。據老崔了解,在國務院印發減負文件之后,生態環境部積極研究部署,出臺《統籌規范強化實施方案(試行)》,決定優化工作方式,提升效能,大幅度減少環監督檢查和考核的數量。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執法局局長曹立平表示,從今以后,環保部門開展兩項監督檢查考核工作:一是根據中央部署的中央環保督察,二是生態環境部組織的強化督查。而且以后強化監督每年將開展一次,每次分為兩個階段。第一個階段,每年4月~5月,開展強化監督,幫地方發現問題并建立臺賬;第二階段,每年9~10月,對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核實。經過估算,督查人員在地方的進駐時間將會減少約80%,無論是規模、人數,還是工作量也都大幅減少,真正實現“基層減負”。另外,還有一個十分確定的信息就是,藍天保衛戰新一輪的強化監督工作,將在5月8日正式啟動開展,范圍包括京津冀與周邊地區、汾渭平原總共39個城市。